什么是公司无力偿债?
公司资不抵债被理解为公司无力向供应商和债权人支付债务。公司有不同形式的债权人。这些债权人包括银行、金融机构和非金融金融公司。除了这些类型的债权人,还有原材料和资本货物的供应商。公司破产被定义为公司债权人对资产进行分类、收集和变现的过程。在印度,“公司破产”或“公司清算”一词是1956年《公司法》规定的。破产的定义也被纳入了2013年的《公司法》和2016年的《破产与破产法》(IBC 2016)。
印度企业破产行业概述
1956年《公司法》颁布后,第一个出台的立法是《病态工业公司法》。然而,这其中存在问题,因为它并没有涉及所有类型的公司。许多当局提出了与破产程序有关的不同法律;但是,这并没有解决债务回收的问题。甚至印度储备银行(RBI)也提出了一项解决方案,债权人和资不抵债的公司同意就解决方案的条款进行谈判。然而,这对许多贷款机构来说并不可行。
这为《2016年破产与破产法》(IBC 2016)铺平了道路,该法典对印度的破产制度的运作方式带来了重大变化。不良资产和不良资产的数量在2016年IBC出台后大幅减少。偿还债务的时间缩短至180天,可延长至270天。因此,IBC 2016的出台为公司破产程序的发生方式带来了革命性的变化。
在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下,IBC的主要特点是什么?
- IBC将贷款偿还期限缩短至180天。经债权人同意,此期限可延长至270天。
- IBC的引入增加了外国投资者在印度的业务往来。
- IBC同样适用于房东和租客。因此,租户可以利用这项法律将不完成任何形式的建筑工作(不支付会费)的房东绳之以法。
- 所有公司资不抵债和破产案件都在特定时期内得到解决。
- 根据IBC,债权人分为财务债权人和经营债权人。
- 在IBC成立之前,债权人有权处置公司债务人的资产。在引入IBC之后,破产专家被聘请来控制公司的运营。
- 根据IBC,国家公司法法庭(NCLT)有权处理所有公司资不抵债和破产案件。
- IBC的结果是,债权人和贷款人获得了大多数选票,约为66%。
公司破产服务的种类

政府
破产管理是一种资不抵债的程序,公司无法向供应商和债权人付款。在管理过程中,公司没有任何资产。公司的董事和贷款人必须委任破产从业员管理业务。破产专家有权以不损害债权人和债权人利益的方式经营企业。
公司自愿清盘
公司自愿清算又称股东事先同意的清算。在自愿清算中,考虑到股东的决定,公司不再需要经营。在这一过程中,股东在股东大会上作出不经营公司的决议。一旦公司的股东做出了这个决定,公司就结束了业务。这一决定通常不是由法院作出的。
债权人自愿清盘(CVL)
债权人自愿清算也被称为CVL。在自动清盘案中,董事将决定是否在公司展开清盘程序。一旦做出这一决定,就会向公司的股东和债权人发出通知。一旦考虑到这一点,一名破产专家将被招募来制作公司的财务报表。在这里,执行该程序需要股东的多数同意。
强制清算
强制清算是公司资产变现并分配给公司债权人的过程。在这种形式的命令中,不考虑债权人或股东的同意,因为向法院提出了执行清算程序的请求。法院提出了公司破产的原因。然而,强制清算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公司资不抵债。
公司破产规管局/机构
印度政府公司从1985年开始制定公司破产法。然而,由于贷款人需求的变化,法律也在不断演变。下列当局涉及公司破产程序:
- NCLT-国家公司法法庭。
- NCLAT-国家公司法上诉法庭。
- 印度破产和破产委员会。
- MCA-企业事务部。
以下法律法规适用于印度的破产做法:
- 2013年《公司法》和1956年《公司法》。
- 《破产与破产法典》,2016年。
公司破产程序
步骤1
根据《2016年国际商业法典》,债权人分为两类。
- 金融债权人
这些债权人可以是有担保的债权人,也可以是无担保的债权人。这可能是一个欠了金融债务的个人。这种债务也可以转移给另一个人。
- 操作债权人
经营债权人是指债权人,包括原材料、制造必需品产品和资本货物的供应商。为公司债务人提供的材料可视为经营性债权人。
财务债权人或经营性债权人均可向《非clt》申请破产程序。
步骤2:
一旦向《不扩散酷刑法》提出申请,经营性债权人必须向债务人发出一份称为催缴通知书的通知。本通知载于IBC表格3-规则5。在提交催缴通知书时,必须使用以下文件和方法:
- 列明债务人欠该款项的发票副本。
- 通知必须送到注册办事处。
- 通知可亲自或以特快专递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。
一旦这样做了,债务人必须立即在10天内回复,该金额的债务已支付(有同样的证明)。债务人也可以对债务数额提出异议。
步骤3:
在10个工作日结束后,如果债务人未支付债务或未进行抗辩,则经营债权人有权向NCLT提出申请,说明不支付的理由。与此同时,债权人还必须启动公司的决议程序。在清算过程中,将聘请破产专家评估公司债务人的偿债能力。如果这个过程是可能的,那么所有的公司资产都变现了,债务也还清了。
与此同时,必须提交以下文件:
- 缴款单或通知书副本-表格3。
- 银行对账单,显示债权人没有剩余款项要支付给债务人。
- 与申请一起提交的文件。
- 书面同意。
- 与委任破产专家有关的文件(表格2)。
- 已缴付申请费用的证明文件。
- 解决专家的资格:该个人有资格执行公司破产程序。
- 必须以电子格式提交给NCLT的随附文件。
有关文件连同上述申请,均可特快专递或亲身递交
步骤4:
通过申请后,NCLT需要在14天内通过命令。命令必须说明申请是被允许还是被拒绝。
- 如果申请被允许,那么暂停期是允许的。在暂停经营期间,公司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。在此期间,还必须任命一名临时破产专家。直到债权人委员会被任命为止。债权人委员会将担任公司董事会的职务。
- 就破产决议作出公告。通过这一公告,其他债权人也被告知该决议。
- 一旦债权人委员会成立,他们就必须管理企业资产并监督企业的日常活动。
步骤5:
一旦债权人委员会成立,必须任命一名解决专家。任命必须在七天内完成。临时决议专业人员将成为处理债务人业务的永久成员。除此之外,公司还可以指定另一名解决专业人员进行解决过程,并处理债务人的操作。
步骤6:
一旦指定了清算专业人员,就必须规定债务人必须向债权人支付的债务的优先次序。债务的优先次序取决于债权人的等级。除此之外,专业人士还会考虑制定解决方案。
第七步:
在此之后,该计划必须得到债权团的批准。债权人委员会的多数人同意,即66%。
第八步:
根据债权人委员会的决定,可以批准或拒绝该决定。该决定对所有有关各方都有约束力。
步骤9:
如果发生下列情况,将进行清算:
- 双方尚未就公司破产解决计划作出决定。
- 如果NCLT不批准这个计划
. - 债权人要求公司进行清算的。
- 债权人违反《不扩散核武器条约》的任何条款。
第十步:
如果公司决定进行清算,就会任命一名正式的清算人来管理公司。清算人的主要作用是对公司的所有资产进行分类,并将其分配给债权人。在清算过程中既有有担保的债权人,也有无担保的债权人。有担保债权人的应付款项可以充分实现。根据优先级的不同,债务的变现由无担保债权人进行。
步骤11:
只有在向专家支付费用后,才会确定优先顺序。公司破产程序的优先次序如下:
- 24个月的工资费。
- 有担保的债权人债务-在放弃担保后必须偿还的债务。
- 任何欠薪雇员- 12个月。
- 无担保债权人-金融和其他形式的债务。
- 以下排名相同(Pari Passu)-a)
a)政府的中央或邦政府债务或任何形式的综合债务。
b)有担保债权人。
- 优先股东的会费和所拥有的金额。
- 股东所拥有的权益总和。
步骤12:
一旦债务还清,公司债务人的解散令即告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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